一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,上下班应准时到岗、签到,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。因公外出,科员应向股长请假,股长应向分管领导请假,违反规定按旷工处理。各股室全部外出开会、出差,应向分管局长报告,并告知办公室,局领导外出应与办公室通气,以便工作联系,并移动工作去向牌。
二、上班、下班时间要准时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离岗。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,严禁应用电脑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看股票行情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违反以上两条规定被局检查发现者,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,第二次责成在全局会上检讨,第三次扣发当月通信补贴和午餐补贴,矿工扣发当月通信补贴和午餐补贴。被县效能办查到的,扣发半年通信补贴和午餐补贴。被市效能办查到的,扣发一年通信补贴和午餐补贴。
三、批假权限。请假均要填写请假条。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,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。因病请假需有医生证明。全年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本人年休假的额度,超过每天扣50元。请假人应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到办公室,以便及时掌握出勤情况。超假应及时补办续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论处。
华安县经济贸易局
2012年4月2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