漳经贸职改[2009]01号
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程经济专业
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经研究,漳州市工程技术职务评审会议拟定于今年11月召开。现将申报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的范围、对象
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轻工、化工、制药、环保、林业、水产、机械、冶金、科管、电子、交通、建筑、水利水电的生产建设、勘察设计、科学研究、安全生产和管理、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符合有关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二、评审时间
1、高级工程师、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陆续开始,各单位如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,须浏览省经贸委等相关网站,并及时与市经贸委人事科联系,领取评审表。申报材料于各专业报送截止时间提前15天报送市经贸委人事科。
2、申报工程技术中、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申报评审放宽的条件
1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、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,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,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,直接申报高一级技术资格。
2、申报工程、经济专业资格,外语不作必备条件。
3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自身条件,根据申报评审条件,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,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的限制。
4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,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,并工作一年以上,符合工程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条件的,可通过现工作单位,直接申报评审任职资格。
四、报送材料有关规定及要求:
1、申报人员严格按照《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》的有关项目认真组织填报评审材料,《评审表》填写内容要真实,字迹工整、清晰。报送的评审材料需附目录1份,贴于材料袋背面(目录格式见附表四)。
2、各县(市、区)职改办、市直各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函一份;
3、上年度曾被否决的,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。
4、申报材料的复印件经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(代表作与其他文章复印件除外,复印件统一用A4纸)。
5、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必须是申报者独立撰写。正常晋升工程师职务人员不受是否发表限制;破格晋升的对象,需提交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、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。
6、各单位在申报之前,应将《申报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》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七天以上(含七天)。并在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,注明“经公示(公示期为XX年X月X日止X月X日),材料真实,符合XX职务资格申报条件,同意推荐”。
7、申报的评审材料,各县(市、区)由经贸局审核并加盖公章;市直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;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,材料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;非公有制企业直接报市经贸委人事科。
五、截止时间
本次评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底。
六、评审部门
要求参加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的人员,中级职务报市经贸委人事科;市直单位初级职务评审,除市建设局、交通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外,其他的均报市经贸委人事科。
报送地点:漳州市芗城区上街片仔癀大楼市经贸委(三楼)
联系单位:市经贸委人事科
联系人:胡素娇、林耀鸿、柯辉煌
联系电话:2023528
附件:1、《申报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》
2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》
3、《申报×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》
4、《申报材料目录封面》
注: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到市经贸委领取,评审条件、评审程序、其他表格等可到市经贸委网站浏览、下载。网址:http:// zzjmw.zhangzhou.gov.cn
漳州市工程经济职称 漳州市职称改革领导
改革领导小组 小组办公室
附: 华安县经贸局职称评审业务联系人:陆黄龙 13159469093 附件见下载专区 |